李武平律師代理某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案 二維碼
【海南??诜康禺a律師】李武平成功代理某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案 [案情簡介] XX發展有限公司因不服與海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一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 0XX)海南二中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委托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李武平律師代理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過李武平律師的努力,二審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后,撤銷一審判決,駁回XX房地產公司大部分的訴訟請求,維護了XX發展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 【審判結果】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XX)瓊民一終字第XX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海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上訴人(原審被告)XX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李武平,海南正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海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與上訴人XXXX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 0XX年X月2 X日作出的(2 0XX)海南二中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 0XX年X月X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并于2 0 XX年XX月XX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武平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 綜上,原判認定基本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欠當。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 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 0XX)海南二中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 二、XX發展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支付勘察費XX萬元給海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三、駁回海南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儂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