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可使用銀行保函的通知
瓊自然資規〔2022〕7號
各市、縣、自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為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恢復發展,有效穩定經濟大盤,加快緩解新一輪疫情帶來的沖擊,根據《海南省穩定經濟助企紓困特別措施(2.0版)》要求,決定在我省土地交易市場增加銀行保函方式繳納土地競買保證金?,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函的定義和基本要求
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使用的銀行保函(以下簡稱保函),是由土地競買人(即保函申請人)向銀行(即保函開立人)申請開立的一種保證函,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土地出讓人(即保函受益人)開立的書面擔保,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函應為不可撤銷保函。保函開立銀行在擔保責任期限內承擔不可撤銷的擔保責任。
(二)保函應為見索即付保函。保函開立銀行在擔保責任期限內收到土地出讓人符合約定的索賠請求的單據后應履行保函項下的付款義務。
(三)保函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編號、開立日期、開立銀行、競買人、出讓人、土地名稱(編號)、出讓公告號、擔保金額、擔保期限、承擔擔保責任的條件等。
(四)保函擔保金額應不少于全額土地競買保證金,擔保保證事項應與土地出讓公告和出讓手冊等交易文件明確的擔保責任一致。
(五)保函的保證期限應當自保函開立之日起至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活動結束后不少于60日。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保函,土地出讓人應不予接受。
二、保函使用流程
(一)保函開立。
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發布后,競買人選擇使用保函參與競買的,可向省內外各類商業銀行申請開立《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格式文本見附件1)。保函開立的審核條件、流程和時限按照各銀行相關業務辦理和服務約定執行。
(二)保函遞送。
紙質保函由銀行將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專人送達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寄送給土地出讓人指定地點由指定聯系人簽收。為避免競買人錯過競買截止時間,紙質保函需在公告規定的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2個工作日送達出讓人,以便土地出讓人查驗保函。
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電子保函功能上線應用后,完成信息系統對接的銀行可開立電子保函,并通過銀行信息系統與網上交易系統的連接專線將電子保函信息傳輸至網上交易系統。
(三)保函查驗。
銀行開立保函的性質和內容符合本通知和交易文件要求的,出讓人予以接收。出讓人可委托其開設保證金繳存賬戶的銀行(以下簡稱保證金托管銀行)通過保函自帶查詢二維碼在線查詢或通過電報方式向開立銀行查詢紙質保函以下信息:保函編號、開立時間、保函開立申請人、開立人、受益人、擔保金額、幣別、保函期限、地塊名稱(編號)等主要要素。在線查詢結果或開立銀行電報回復信息與保函載明信息一致,視同該競買人完成地塊競買保證金交納程序。紙質保函應在出讓人收到保函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查驗并將結果告知競買人,查驗結果文件及保證金托管銀行出具的信息核驗文件應存入交易檔案。
開立電子保函的,以銀行信息系統向網上交易系統傳輸的電子保函信息為準。
(四)保函解除。
一般情況下保函到期自動失效,但出讓人可向保函開立銀行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土地競買保證金銀行保函解除憑據》(格式文本見附件2)提前解除保函擔保責任。
1.未競得競買人保函的解除。未獲得競買資格、未競得地塊、經批準撤銷競買申請的競買人提交的保函,出讓人應在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開立銀行出具單據解除保函擔保。
2.競得人保函的解除。競得人提交的保函,出讓人可在其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開立銀行出具單據解除保函擔保。
(五)保函賠付。
在保函有效期內,如競買人違反交易文件要求或約定,屬于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的,出讓人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交書面《索賠通知書》(格式文本見附件3),要求保函開立銀行按照見索即付保函約定履行索賠義務。
(六)交易超期的處置。
因交易中止、延期導致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活動結束時間超出保函最后有效期限的,競買人應向原保函開立銀行申請延長保函有效期或申請開立新的保函,在原保函到期前提前5個工作日按要求送達出讓人,否則視為未提供競買擔保,競買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保函在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活動中的使用流程圖詳見附件4。
三、完善保函業務服務和監管
(一)在土地交易市場增加銀行保函方式繳納土地出讓競買保證金,可以減少企業資金占用,增加企業的資金流動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防范化解土地交易廉政風險,是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穩定經濟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舉措。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充分認識銀行保函在土地交易市場使用的重要意義,鼓勵土地競買人使用銀行保函,在新發布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公告中,應明確競買人可以使用銀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競買保證金。
(二)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踐行“店小二”精神,積極與相關銀行對接,進一步細化完善保函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項,在出讓手冊等交易文件中明確競買保證金和保函的擔保責任、保證金不予退還情形和保函賠付條件,并將保函的開立要求、使用流程和相關格式文本納入交易文件,協調解決土地競買過程中使用保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土地交易安全高效。
(三)省土地儲備整理交易中心應加強與各商業銀行的合作,在網上交易系統完善保函業務的數據對接功能,加快推進電子保函服務上線應用,逐步實現保函開立、解除、賠付等業務全流程線上辦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格式文本)
2.土地競買保證金保函解除憑據(格式文本)
3.索賠通知書(格式文本)
4.土地競買保證金使用流程圖
(以上附件略,詳情請登錄http://lr.hainan.gov.cn)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