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的通知
瓊人社規〔2023〕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省社會保障卡一卡通中心:
為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費率管理水平,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更加科學合理,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72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我省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一至八類行業基準費率由原來的0.2%、0.4%、0.7%、0.8%、0.9%、1.0%、1.2%、1.5%分別調整為0.15%、0.3%、0.6%、0.7%、0.8%、0.9%、1.2%、1.5%。
一至八類行業的劃分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根據不同行業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劃分。(詳見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
二、核定用人單位實際繳費費率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調整后的行業基準費率結合用人單位浮動費率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規定,核定用人單位的實際繳費費率。用人單位浮動費率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按國家和我省最新政策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精心組織實施,強化責任擔當,加強溝通配合,確保政策落地見效。要加強政策宣傳,正確引導輿論,切實減輕用人單位社保負擔、增強用人單位的獲得感;要加強基金收支管理,防范和化解基金運行風險。
(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正確劃分用人單位所屬行業,合理確定其工傷風險類別。一個單位對外從事兩種以上經濟活動的,可以根據其所從事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其工傷風險類別。對勞務派遣企業,可以根據多數被派遣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所在行業,確定其工傷風險類別。
(三)各市縣在執行過程中遇到重大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稅務部門、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反映。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逗D鲜∪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和調整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的通知》(瓊人社發〔2015〕216號)同時廢止。
附件: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表